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2013.10.09
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将实施,我国食品中污染物过量情况或将进一步得到遏制。卫生部日前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并介绍了在2005年版基础上修订形成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新标准,这一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食品安全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去年的铬问题胶囊,推动了食品中铬限量的重新评估。我国是稀土生产大国,有的地方将稀土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但是大量使用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影响。因此,在标准修订过程中,研究了稀土管理措施和限量标准。
然而,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在《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新标准出台后,记者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他就最近热议的白酒塑化剂风波和乳品中双氰胺限量标准争议做出了解答。
食品安全标准考虑国人膳食结构
1月28日,卫生部公布,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铅、镉、总汞和甲基汞、砷和无机砷、锡、镍、铬、亚硝酸盐和硝酸盐、苯并[a]芘、N-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稀土元素、硒、铝、氟等16种食品污染物。
新的GB2762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新标准重新规定了食品中铬限量指标和稀土限量指标等。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介绍,去年发生了铬问题胶囊事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重新评估了食品中铬限量指标。另外,稀土指标也发生了变化。我国是稀土生产大国,也是使用大国,有的地方将稀土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少量稀土有利于植物生长,但是大量使用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影响。因此,在标准修订过程中,研究了稀土管理措施和限量。